|
如何办理婴儿出生登记?
婴儿(包括非婚婴儿)出生后,应当按照以下办法申报出生登记:(1)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何办理因工作调动的户口迁移?
(1)调入:经批准调入本市县的干部、工人、及随迁的家属,凭借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登记表到调入地市(县)办理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借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2)调出: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离本县的干部、工人及随迁家属,凭调入地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通知及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在下列情况时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1、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2、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3、公民需要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更正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4、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其它在各派出所办理)
项目名称: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其它在各派出所办理)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申报材料:1、家庭户口簿;2、户口证明(派出所出具);3、标准居民身份证像片2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合格1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市民。
户口准迁证办理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理。
申报材料:1、申请书,村(居)委会或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2、申请人、被接迁人的户口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资料备齐合格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市民。
联系地址:屏边县公安局户籍科
联系电话:3224208-8026
联系人: 刘仕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