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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 贫 政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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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边县现有人口149101人,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2%。目前,全县共有贫困人口8.93万人,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绝对贫困人口有4.7万人,通过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云南“七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屏边县的贫困程度有所缓解,贫困面逐步由集中连片型向零星分散型转变。针对这一实际,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了相应的扶贫政策,以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户为主要对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一是对于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的3.03万特困人口,采取易地搬迁、劳务输出等办法解决;二对于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国家投入一定的物资和资金,采取建设温饱示范村、生态村建设、安居工程和产业扶持等方式予以解决。三是采取挂钩帮扶联系制度,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挂钩帮扶对象,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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